Learning Diary
BloggerAds
2012年4月22日 星期日
民事上訴第三審利益金額底限為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
當事人不服第二審終局判決者,得上訴於管轄第三審之法院,但有下列情形者,不得上訴:
一、對於第一審判決,或其一部未經向第二審法院上訴或附帶上訴者,
對於維持該判決之第二審判決,不得上訴。
二、對於財產權上訴之第二審判決,如因上訴所得受之
利益不逾新台幣
一百五十萬元者
,不得上訴。
1 則留言:
Unknown
2016年5月6日 上午8:52
想要的結果
優質外遇診斷
http://www.tw-affair.com.tw/
回覆
刪除
回覆
回覆
新增留言
載入更多…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想要的結果
回覆刪除優質外遇診斷
http://www.tw-affair.com.tw/